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学时
2024年11月,共16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体党员。
三、培训方式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主研修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交流研讨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学时)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4学时)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学时)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2学时)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3学时)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探索教育模式,提升培训实效,加强案例学习,开展典型教育,用好党建云平台视频,积极运用“课堂+基地”实训模式,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方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引导党员学用结合,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学习和工作实践。培训期间注重图片和音视频的保存。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20日前上报培训方案和参训党员名单。待培训工作结束,于11月25日前上报培训总结及参训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xx党支部-2024下半年培训心得体会(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0字)。
培训方案、参训党员名单、培训总结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心得体会word版发送至atzzrsb@dlou.edu.cn邮箱。
联系人:陈博锦,电话:85618628。
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20日